市法制局召开《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修改稿第三稿)》相关问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3-17 17:06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2017年3月14日上午,市法制局召开《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修改稿第三稿)》(下称《办法》)相关问题座谈会,专门针对《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听取意见和建议。《办法》第十八条主要规定了供水、供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预拌混凝土等单位和金融机构在查处违法建设中的协助义务,第四十条针对第十八条的内容设定了法律责任。
    本次座谈会的参会人员包括佛山水业、佛山供电局、佛山燃气集团、佛山电信、佛山移动、佛山联通、佛山铁塔、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广东南粤珑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佛山市新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鼎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建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农商银行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建管理局、市文广新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公共服务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均表示了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支持,并从自身工作业务的角度提出可操作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从行业监管的角度提出意见。接下来,我局将根据座谈会中提出的意见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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