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召开《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稿)》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6-05-03 09:40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今年3月21日,我局启动对我市首部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送审稿)》(下称《送审稿》)的审查工作。经过第一轮征求意见,截至4月21日征求意见期满,我局共收到意见和建议210条,其中公众意见26条、各区人民政府意见77条、市各有关单位意见41条、法律顾问意见66条。我局对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并与起草单位市住建管理局研究讨论,对于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形成《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稿)》(下称《修改稿》)。与《送审稿》相比,《修改稿》对条文内容进行了删减和修改,由原来的71条调整为53条。

    4月25日上午,我局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长法律顾问等专家对《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专家在会议上肯定了《修改稿》的逻辑严密,规定详尽,较之前有了很大提升,同时也从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例如指出“规定要具有前瞻性,可以参考借鉴一些文明程度高的城市的好做法”“增加关于公民义务的规定,政府、社会、居民要形成合力,才能更好的做好我市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集贸市场卫生管理的处罚过轻,50到500元的罚款对于市场开办者来说没有起到震慑力”等等。

    市法制局局长吴文志表示,《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很有可能成为我市的首部政府规章,这部规章和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有着重要意义。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积极推进阳光立法、开门立法,希望听到更多的声音,我们会认真听取并吸收合理意见,力争这部规章能够体现出佛山应有的立法水平。

吴文志局长发言

会议现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