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制局召开《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7-04-13 16:48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2017年4月11日上午,市法制局召开《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修改稿第四稿)》(以下简称《办法》)专家论证会,邀请了省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法工委的业务骨干,城乡建设、规划方面的专家,市长法律顾问,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市住建管理局以及区法制办的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上气氛热烈,与会专家积极发言,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了很多很好、值得采纳的意见建议。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 《办法》的溯及力问题。对《办法》实施前已存在的历史违法建筑如何处理,建议作进一步考虑。二是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与分工问题。建议对不同行政主体的职责分工进一步予以明确。三是制止在建违法建设继续建设问题。当前“责令停止”难见实效,建议采用代履行或简化相关强拆程序,同时注意避免与上位法产生冲突。四是开发商“诱导建设”行为的定性取证问题。如何认定开发商存在诱导业主加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建议明确开发商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五是相关创新管理措施的合法性问题。建议注意规章和法规的立法权限区分,同时考虑规章和法规的衔接,为实施两年后转为地方性法规做准备。六是部分称谓、用语等细节方面的修改建议。建议按照立法技术规范对相关表述作进一步调整。根据本次专家论证会的意见建议,我局将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于2017年5月报请市政府审议。
 
曾建新副局长发言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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