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获地方立法权五周年,立法质量数量并居全省前列!

发布时间:2020-05-26 10:18 来源:佛山日报 【字体:

  2020年是佛山获地方立法权五周年。自2015年5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授予佛山等9个地级市地方立法权以来,佛山立法质量数量并居全省前列。记者今天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后佛山将继续提升完善立法制度建设,细化立法工作流程,强化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

  2015年5月28日,佛山开启了地方法规规章的制定之路。五年来,佛山市政府立法工作的重心是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对加强市容环境、食品安全、道路交通、违法建设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立法工作,着力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努力解决阻碍佛山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佛山立法数据。

  佛山市编制的立法计划在过去5年涵盖了立法法规定的三大领域,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纳入的18项制定项目、9项预备项目,涉及市容环境、食品安全、寄递物流、违法建设、停车场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等多个领域;向市人大提交26项年度法规立法建议项目,其中19项纳进人大立法项目库,涉及历史建筑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超限超载、物业管理、养犬管理等方面。目前,市政府立法工作队伍由市司法局立法工作人员以及由市直有立法任务的单位构成,有专项任务时成立立法起草小组从事立法工作。佛山还建立起由47名专家组成的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增强立法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佛山立法工作将继续提升完善立法制度建设。在《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佛山市立法制度,细化立法工作流程,为立法审查工作的正确有效行使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强化佛山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建立书面征询意见、专家评价、在库专家培训管理等制度。在宣传方面,佛山将以重要时间节点或重要立法成果的出台为契机,宣传立法工作成效及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健全采纳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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