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建议项目和2023-2027年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6 09:23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佛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我市2023年度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建议项目和2023-2027年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二、建议项目范围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包括: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市、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出于城市管理需要而延伸的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建立健全市、区、镇(街道)、社区管理网络,推动发挥社区作用,动员公众参与,提高市民文明意识等相关举措。

  (二)环境保护。包括大气、水、土地、森林、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

  (三)历史文化保护。包括具有本地特色的古村落、古建筑、历史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传承。

  三、报送要求

  有相关立法需求的社会公众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申报2023年度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或者2023年-2027年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规划项目。申报时,请一并提出该项目的建议名称及建议立法的主要理由(如必要性、可行性、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如有相应规章建议稿的,请一并提交,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报送方式

  1.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立法科收),邮编528000;

  2.电子邮箱:sfj_zhangmp@fssf.foshan.gov.cn

  3.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佛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微平台”,进入后点击全过程民主立法——日常征集。

佛山市司法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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