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制局关于公布2018年4月佛山市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府办〔2011〕150号)第三十、三十四条的规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现将2018年4月经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 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未经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执行,并可向市法制局提出审查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对照公布目录予以监督。
附件:2018年4月佛山市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佛山市法制局
2018年5月4日
附件:
2018年4月佛山市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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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 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文号 |
有效期 (评估期) |
1 |
FSBG20180013号 |
《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
市质监局 |
佛质监办〔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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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0 |
2 |
FSBG2018015号 |
《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通知》 |
市住建管理局 |
佛建管〔2018〕54号 |
2023/5/31 |
3 |
FSBG2018017号 |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佛人社函〔2018〕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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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