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佛山伦教珠宝时尚产业园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0 17:00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字体: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促进佛山伦教珠宝时尚产业园

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促进佛山伦教珠宝时尚产业园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顺德区人民政府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5日     




促进佛山伦教珠宝时尚产业园

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佛山伦教珠宝时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吸引更多国内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产业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扶持对象须在产业园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产业园范围内,从事黄金珠宝首饰产业相关的总部企业、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展示交易、销售、宣传推广以及行业服务等的法人单位。产业园区域范围以最终核定的红线范围为准。

第二章 项目引进扶持

        第三条 项目落户奖。

        (一)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签订协议的优质产业招商项目和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完成既定目标的,可分别给予最高连续5年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5%和30%补助。

        (二)租金及购买物业补助。

        1.新引入企业在产业园工商注册之日起的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的3年内,对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100万元的企业,可给予当年度50%租金补助;对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500万元的企业,可给予当年度100%租金补助。补助金额按面积据实核算,工业厂房租金补助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最高30元/平方米·月;商服办公场地租金补助不超过1000平方米,最高60元/平方米·月。企业享受租金补助期间不得(整体或分割)转租房产。

        2.在产业园购置自用工业厂房或商服办公用房的新引入企业,自企业在产业园工商注册之日起的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的3年内,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500万元的,按每平方米600元的标准分3年平均给予补助,工业厂房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商服办公场地补助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享受购房补助的企业,在享受补助政策期间不得(整体或分割)转卖、转租所购房产。若享受该政策的第二、第三年年经济贡献少于500万元的,取消该年度的补助。

        企业仅能选择享受以上工业厂房或商服办公场地的租金或购房补助中的1种。

        第四条 经济贡献奖。

        (一)新引入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当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500万元时,从该年度开始连续3个会计年度每年给予地方经济贡献100%奖励,期间年度经济贡献少于500万元(不含)时,当年度不给予奖励。

        (二)现有企业对比上一年度新增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500万元时,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给予当年度比上一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50%奖励。

        第五条 特重大项目扶持。对于产业链带动或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可报市委市政府或顺德区委区政府研究,以“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扶持。

第三章 做大做强扶持

        第六条 人才引进培养支持。高层次人才和技师享受市、区相关人才政策。投入资源发动区内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黄金珠宝首饰专业,为企业订制专业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七条 营销奖补。

        (一)交易平台奖励。对实现集中收银,依法报送常规统计报表的大型商贸交易平台如珠宝交易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运营满1年后,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及以上),经认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80万元、120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按最高达到的标准进行奖励,不累计奖励。

        (二)电商和直播奖补。鼓励企业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市场和开展电商直播,对企业给予以下奖励:

        1.对通过自建网络销售平台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通网络销售业务或进行网上直播销售,且纳入统计直报平台的企业,对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1亿元、2亿元(及以上),经认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按最高达到的标准进行奖励,不累计奖励。

        2.支持以各类专业市场为依托的“实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或直播平台的建设,当平台年度交易额不少于5亿元的,给予平台企业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三)展厅建设补助。鼓励黄金珠宝首饰企业塑造城市珠宝产业品质,对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在顺德区内的珠宝产品展示馆、珠宝文化展厅等进行整体形象装修或改造的,实际投入不少于300万元时,若企业的装修投入不少于5000元/平方米,可最高按1500元/平方米对其装修费用补贴;若企业的装修投入超过3000元/平方米,可最高按1000元/平方米对其装修费用进行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

        (四)主题活动补贴。鼓励黄金珠宝首饰企业或行业协会自办或通过与市内旅游场所合作策划举办各类主题活动,经区经济主管部门认定的主题活动,给予企业实际活动经费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在场地、安保、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八条 黄金租借融资贴息。

        根据黄金贵金属的行业特点,鼓励产业园内在生产中需要使用黄金的企业与金融机构通过黄金租借业务开展特色融资。对政策有效期内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100万元和不少于1000万元但不超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可连续3年分别按该企业与银行机构实际发生利息的50%和100%进行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和500万元。

        对政策有效期内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可连续3年分别按该企业与商业银行机构实际发生利息的100%进行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2000万元(贴息超出500万元部分不得高于企业当年度相对上一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的50%)。

        贴息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第九条 国资投资。市区国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财务投资、协助市场推广等方式扶持黄金珠宝首饰企业发展壮大。

第四章 资源保障

        第十条 指标倾斜。优先将产业园内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清单,在用地、开发、能耗、排污等指标上予以倾斜。

        第十一条 基础设施保障。市和区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园内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园区内土地一级开发建设,专项债优先倾斜到园区基础设施需求。

        第十二条 项目用地保障。产业园扶持区域建设用地加强与顺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落实相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结合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渡期预支规模使用方案,强化用地规模保障力度。

        第十三条 项目用能保障。积极推进产业园内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清单,将每年新增能源消耗总体指标向产业园内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优质项目倾斜。在实行错峰用能限制时,将相关项目列为优先保障对象。

        第十四条 环境容量保障。编制园区规划环评,对满足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降级管理或告知承诺制审批。加快产业园及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承载能力。针对入园企业,优先安排建设项目排污指标,并向重点项目倾斜。支持珠宝首饰行业电金、涉重金属工艺的审批。

第五章 申请与审核

        第十五条 对于不用签订协议的扶持条款,由顺德区人民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或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发布申报指南,公开组织申报,具体申报内容以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签订协议的项目,在具备资金申请条件后,应以在顺德区内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义向项目落户的镇街提交申请(附上佐证材料),镇(街道)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协议扶持资金承诺单位(协议甲方)。扶持资金承诺单位审核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按相关程序审批决策,办理扶持资金拨付手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补的,经查实后,依法依规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认定为失信行为并列入顺德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追回根据本办法已获得的扶持资金(含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在扶持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于在产业园内注册从事黄金珠宝首饰产业,且在顺德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不少于3000万元的商业非独立法人,可参照本办法享受经济贡献奖励、交易平台奖补、电商和直播奖励。

        第十九条 名词解释。

        (一)新引入企业是指在本办法生效后,在产业园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成立或工商营业执照地址从顺德区外迁移进产业园的企业。

        (二)现有企业是指在本办法生效前已在顺德区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

        (三)本办法优质产业招商项目(重大产业招商项目)是指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并与顺德区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单位签订了项目投资扶持协议的项目:1.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和土地价款合计不少于5亿元(重大产业招商项目不少于8亿元),项目达产年纳税强度中购地项目不少于60万元/亩,购买物业项目不少于360元/平方米。2.购地项目达产年纳税强度不少于80万元/亩,纳税不少于3000万元(重大产业招商项目不少于5000万元);或购买(租赁)物业项目达产年纳税不少于1800万元(重大产业招商项目不少于3000万元),纳税强度不少于480元/平方米。3.经市委、市政府或顺德区委、区政府研究认为属于优质产业招商项目(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的。

        (四)本办法所述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等,不含土地价款,具体以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为准。

上一年根据本办法已获得固投补助的项目再次申请当年固投补助的,应从当年其固投补助核算基数中一次性扣减上一年已获固投补助的金额后再乘以协议约定的固投奖励比例。

        (五)本办法项目涉及的纳税、经济贡献的统计口径包括:项目在顺德区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出口免抵额。地方经济贡献是指经济贡献在顺德区的提留部分。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涉扶持资金属于事后奖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扶持资金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顺德区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在2026年度按要求申报2025年度的奖补。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入驻产业园的新引入企业,在本办法失效后本办法第三条的(二)点、第四条的第(一)点款和第八条内容仍按本办法标准执行;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签订协议并约定有关扶持的项目,在本办法失效后仍按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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