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措施 推进基层治理向法看——全市部署构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14-12-04 09:03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佛山日报讯 记者庞文彬报道:昨日,我市全面部署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重点开展建立“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等12项内容,2015年底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优质便捷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我市将通过建立“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等12项重点内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其中,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已率先完成子方案的编写。按照规划,佛山将在区、镇(街)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居)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站,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基层社会法治工作抓好了,社会和谐稳定就有了良好的基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子甫强调,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全市五区还需在创新上下功夫,如“一村居一律师”、“半小时法律援助圈”、“青少年学生普法”等要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李子甫表示,12条措施皆有量化指标、细化责任、时间期限等关键内容,具有较好实操性,五区要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施方案》提交各自工作安排。(转载自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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