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举办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04-04 17:49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4月2日,由佛山市文广新局主办、佛山市图书馆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专题培训班,在佛山市图书馆举行。培训班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国新教授,对《公共图书馆法》进行了专题解读。市、区文化行政部门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全市公共图书馆系统(含各级公共图书馆、分馆、智能文化家、读书驿站等)工作人员,全市32个镇街文化站负责图书馆工作的业务骨干,以及五区社区(村居)图书馆工作人员代表,共计24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李国新教授从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图书馆法律界定、强化政府设立和保障公共图书馆的责任、推动公共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建立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的法律规范、明确触犯法律的行政责任等七个方面,对《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特点亮点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李国新教授指出,《公共图书馆法》主要从设施建设、法定条件、经费和人员三个方面明确了政府设立和保障公共图书馆的责任;紧密结合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将建立县域总分馆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纳入了法制轨道;对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任务与发展方向给予了高度关注,作出了明确指引,并强调了网络环境下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将一些行之有效、发展成熟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公共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公共服务时触犯法律时的行政责任。

  这次培训班使学员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内容,学员们纷纷表示接下来要在实际工作充分贯彻执行《公共图书馆法》,为市民带来更好的服务。

  同时,由市文广新局指导、佛山市图书馆主办的“凝聚业界共识 引领行业发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图文展”也于当日在佛山市图书馆展出。本次展览以解读《公共图书馆法》为内容,通过20余幅展板,图文并茂、条分缕析地解读了《公共图书馆法》主要内容,伴以相关知识链接和专家解疑,让读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这部法律,也让图书馆馆员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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