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佛山市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暨“八五”普法讲师团、佛山市“八五”普法“以案释法”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1 16:35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法律精神,落实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保障我市“八五”普法顺利开展,以法治思维引导规范公民行为习惯,经自愿报名、各区各部门推荐、按照申报专业精选及网络公示,市普法办组建了佛山市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暨“八五”普法讲师团、佛山市“八五”普法“以案释法”专家库队伍(名单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佛山市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暨“八五”普法讲师团工作职责  

  1.开展法学理论教学和法治宣传调研,对全市法治建设、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组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3.参与编写法治宣传资料。

  4.参与新闻传媒的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广大市民传播法律知识。

  5.参与履职报告评议会评审工作。

  6.协助完成市普法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佛山市“八五”普法“以案释法”专家库工作职责

  1.筛选案例。筛选执法、司法或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

  2.分析案例。剖析执法、司法或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案例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

  3.发布案例。通过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举办讲座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4.宣传案例。根据宣讲对象实际需求,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择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接受相关部门邀请开展宣讲活动。

  二、成员任期

  任期至2025年底。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不便继续担任普法队伍成员的,请及时报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将适时调整和补充。

   三、工作要求

  (一)不断加强学习,确保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

  (二)主动开展或按实际情况接受市普法办指派、接受相关部门邀请开展活动。每位讲师团成员每年授课不少于2次;每位专家库成员每年报送的案例(信息简报、典型经验)不少于2个(篇)。需将相关资料(通知、照片、信息简报或新媒体报道等)及时通过OA或邮箱报送给市普法办

  (三)内容选择侧重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开展宣讲或“以案释法”活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过程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所在单位要支持讲师团和专家库成员工作,为其开展普法宣讲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佛山市普法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

佛山市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暨“八五”普法讲师团

序号

姓 名

单位

职 务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的法治建设历程、行政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专题

李利先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副主任、讲师

公旭明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副主任、讲师

刘  军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教师、讲师

肖明新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

统战理论教研部教师、讲师

吴义茂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王志雄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黎  霞

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

主任

马远斌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朱梅芳

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企业法治宣传专题

龚恒超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与法规科科长

崔景诚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李  慧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五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刘全志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二庭一级法官

王  瑜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曹建勋

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

主任、党支部书记、三级律师

朱永剑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

债权管理中心主任

邓敏姿

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何鉴新

广东创顺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陈建南

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邵  铭

念响新媒体团队创始人

融媒体合伙人

民法典专题

李晓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王雪琴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张慧清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胡青青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党政办公室科员、教师

杨炜彬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专任教师、讲师

周泽鑫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郭华寿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纪检委员

机构法律事务部部长

郑宇佳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李兴涛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欧  阳

锦  添

广东正创律师事务所

主任

宋  巍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邓晓莉

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

专业律师

青少年法治宣传专题

刘景景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一级法官

叶丽莉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二级检察官

朱道华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刘  敏

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中级(三级)职称

陈佳娜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合伙人

蔺存宝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

主任

村(社区)法治宣传专题

简建勋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局一级法官

王雅玲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教师、讲师

马丽娟

广东广和(顺德)

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监事

刘金财

广东品高律师事务所

主任、二级律师

杜圣操

广东浩淼律师事务所

主任

杜志强

广东卓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其他类

大湾区法治研究、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

陈治艳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备案审查科科长

劳动争议

高  栋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

三级主任科员

土地确权

李  晶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确权登记科副科长

医疗保障

黎展贞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管科科长

反诈宣传

赖科星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法制大队三级警长

卫生健康法治

宣传

于洪健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监督所

稽查股负责人

附件2

佛山市“八五”普法“以案释法”专家库

序号

姓 名

单位

职 务

1

张  猛

佛山市公安局

法制支队副科长

2

唐佳敏

佛山市公安局

法制支队副科长

3

王  喜

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职律师 、三级警长

4

邵聪聪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5

龙  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法规科副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6

秦龙晨

佛山市农林技术管理办公室

副科长

7

沙  旭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综合执法二科副科长

8

黎  毅

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办公室主任、医师、公职律师

9

罗柳明

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法制科 科长

10

罗兆森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11

黎展贞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管科科长

12

宋森林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四级高级检察官

13

罗  静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14

赖科星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法制大队三级警长

15

蔡瑜华

杏坛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

副所长

16

郑焕光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法制科一级行政执法员

17

张  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法律事务专责、三级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师

18

陈文杰

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19

杨小菁

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律师

20

何宽军

广东广宽律师事务所

主任

21

梁兴强

上海靖予霖(广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副主任

22

刘智勇

广东共明律师事务所

主任、专职律师

23

曾少荷

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4

卓奕滨

广东广和(顺德)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5

陈宝文

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三级律师

26

潘家源

广东大良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7

唐学军

广东瀛双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

28

朱敬平

广东科东律师事务所

主任、专职律师

29

兰  萍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30

刘景平

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主任

31

蔡凌波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32

陈吕文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33

邓  毅

广东盈隆(佛山)律师事务所

主任

34

林淑簪

广东正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35

蒋月仙

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兼执行主任、中级律师

36

曾小珠

广东浩淼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37

刘金梅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38

欧志强

广东卓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39

曹建宇

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

主任、中级律师

40

文  斌

广东禅邦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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