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普法办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引领助力“百千万工程”

发布时间:2024-03-22 15:55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确认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的通报》,佛山市22个村(社区)荣获了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称号,全市累计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79;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数量全省第一

  近年来,为有效助力“百千万工程”,佛山市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指导全市各村(社区)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村(社区)法治管理水平,构建法治化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百千万工程”注入法治活力。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村居法治宣传。坚持把法律知识的普及作为推进乡村法治化的切入点,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全市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通过以案说法、利用各种村委会议、培训、文艺活动和乡村集市等场合专门或见缝插针地普及法律、法规及条例,实现基层村居(社区)普法宣传工作全覆盖。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全市现有“法律明白人”4368名,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基层治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通过推进构建“1 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机制,把法治的理念贯穿于处理村务的过程中,塑造法治乡村良好风气。

  二是切实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指导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健全村居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切实落实民主决策,推进村居民主监督,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利用“3·15”“12·4”等关键时间节点和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日、宣传月,集中开展宪法、反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教育。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主题行动,从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小切口”日常生活行为抓起,增强规则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引导。近年来,全市开展“送法下基层”民法典宣传活动2000多场次,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法律知识知晓度。

  三是持续强化村居“两委”干部法治意识。推动全市各村(居)班子联席会议上,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小组党支部、村小组长带头学有关新法新规,带动各自村小组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定期开展各类讲座,利用各类会议将“学法”作为重要议题。禅城区和高明区更是把村(居)两委干部列入重点普法对象,将法治教育纳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学法考试。同时,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定期邀请法律顾问为党员村民代表深入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镇村两级深入各村小组宣讲《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让全体村民能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普选。

  四是积极构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在全市开展 “一部门一项目、一村居一阵地”活动,全市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以受众需求作为普法工作出发点,打造属于自身的普法项目。同时,依托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融入法治文化元素,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全市建立各类法治文化阵地249个,其中省级法治文化公园15个,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搭建村居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宣传栏),一批富有佛山特色的村居法治文化和普法教育阵地正在佛山涌现,如顺德区在全区205个村(社区)中建立了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崇法屋”;三水区设立了“镇街法律驿站”和“乡贤调解工作室”,将法律与人情、乡俗、村规等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乡村文明善治,潜移默化地增强村民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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