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9年度全市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市、区政府两级行政复议委员会共收到行政复议案335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4%,加上去年结转案299件,共收案3650件。其中,新受理3176件,受理率为94.8%,已审结2982件,未审结493件,结案率为85.8%。
对比我市2012年集中行政复议试点工作以来(2012年1391件、2013年1823件、2014年1445件、2015年1853件、2016年2398件、2017年2775件、2018年2946件)的行政复议收案数据表明,我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9年度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为1497件,本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数是同期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2.12倍。总体情况说明,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从行政复议申请涉及的行政管理类别看,行政复议的申请类型相对集中。
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土地、林业、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房屋征补)类案件合计收案2854件,占到全部案件数量的85.2%。
图表三:2019年收案类别数量与2018年相比增减情况
(注:2018年度类别为工商、质检、食品药品三项,2019年经机构改革后,统称为“市场监管”。)
以上图表说明我市行政复议案件类别分布极不均衡,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
公安类案件仍是历年占据行政复议案件数的大部分数量。本年度同比增加13.5%。受理案件数2161件,占本年度受理量(3176件)的68%。我市公安类行政复议案件类型主要为道路交通类、治安处罚类、强制戒毒类案件。交通违章案件则是近几年我市行政复议案件中的大户,无论是所占案件总量比例还是增长绝对数均非常突出。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仍然是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占比较高。生态环境类案件增长较多,主要原因在于执法加大了环保处罚力度,同时反映出我市经济结构转型中传统企业的环保欠账以及转型不适应问题。市场监管类占有一定比例有其特殊的偶发原因,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是由于职业投诉人对市场上多种商品进行投诉举报所致。农村股份纠纷案件近两年总体呈下降趋势,外嫁女问题的案件已经退居较次要位置,但同时一些涉及农村股份或集体福利及村务公开等其他类型的新型农村纠纷案件呈增多趋势,值得引起重视。
(二)从案件的分布区域来看,我市各区行政复议工作发展不平衡。
2019年市、区政府两级复议委员会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51件。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收案578件,占全市案件数量的17.2%;禅城区收到887件,占全市案件数量的26.5%;南海区收到1100件,占全市案件数量的32.8%;顺德区收到563件,占全市案件数量的16.8%;高明区收到59件,占全市案件数量的1.8%;三水区收到164件,占全市案件数量的4.9%。以上数据反映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行政争议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三)从被申请人的情况来看,行政争议仍然集中在基层。
2019年全市受理的3176件行政复议申请中,乡镇政府、县级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共2574件,占到本年度行政复议申请总量的81%。
图表五:2019年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情况
(四)从行政复议申请事项情况看,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和举报投诉处理仍然是行政争议重点。
2019年,我市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中,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2311件,占总数的72.8%;对行政确认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323件(其中大部分为工伤认定),占总数的10.2%;对举报投诉处理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121件,占总数的3.8%;对其他申请事项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173件,占总数的5.4%。
图表六:2019年行政复议申请事项情况
(五)从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看,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案件数量有所上升。
2019年,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76件,已审结2982件(含部分去年未审结的案件299件),审结率为85.8%,未审结493件。已审结案件中,审结情况如下图:
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1732件,维持率达58%。通过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方式审结的合计85件;经过调解、和解、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而审结的案件数合计1074件,较去年(897件)增加177件,综合纠错案件达到1159件,综合纠错率达38.9%,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
二、行政应诉案件的情况
(一)应诉案件涉及领域相对集中。
2019年,我市两级法院全年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为1497件,较2018年的1586件有所下降,行政机关都按相关规定进行了答辩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的类型与行政复议类似,案件类型分布不平衡,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农业类案件共777件占到总量的51.9%。
行政应诉案件涉及事项分为十大类别,涉及事项主要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权、行政确认、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处理、行政不作为、其他,其中涉及事项为行政确认的案件为747件,占到总量的49.9%,其中大多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类型。
(二)行政诉讼被告仍以各区政府及其部门,以及镇街政府为主。
2019年我市的行政应诉案件中,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813件,占到我市全部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54.4%。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同应诉案件达到415件,应诉率为全部应诉案件的27.7%。
图表十:1.2019年行政应诉案件被告类别情况
2.2019年行政应诉案件被告情况
(三)从审理结果看,一审行政诉讼胜诉率持续保持较高比例。
从行政应诉案件一审审理结果看,2019年我市发生1497件行政应诉案件、上期结转322件,已审结1529件,审结率为84.1%。行政应诉胜诉率达94.9%(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均做败诉统计),未审结290件。
在行政败诉的78件案件中,有57件属于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原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其余的21件属于经复议的诉讼案件(包括复议机关单独应诉、复议机关与原行政行为机关共同应诉)。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
2019年全市发生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争议为4401件,其中行政复议3351件,行政诉讼1497件(含经过复议后起诉的447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1050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到法院的行政争议占总数的23.9%,行政败诉案件占审结案件1529件的3.73%;经复议又起诉到法院的争议占行政复议案件3351件的13.3%,复议机关行政败诉案件占审结案件1529件的1.37%。不难看出:1.全市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良好;2.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便民高效、协调灵活的制度优势,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在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统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3.考虑到直接起诉到法院的行政争议数量仍然较高,行政复议的作用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佛山市司法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