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佛山市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5 10:02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2018年6月11日上午,朱伟市长主持召开第十五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上通过《佛山市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工作方案》)。会议上指出,全市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三制度的实施,既要加大执法力度,又要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
    《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总体要求、实施单位、实施步骤以及每项制度的责任主体、工作进度等。同时制订了《佛山市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问题说明》,对实施三项制度的具体问题和难点进行了解释,为全市执法部门顺利实施三项制度提供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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