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创新执法举措 推动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21-08-11 16:47 来源:本网 【字体:

  自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以来,佛山市各区各部门按照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要求,多维度创新执法举措,突出新行政处罚法修改亮点,推进各项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达到了执法效果和宣传效果的最大化,推动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一是柔性执法显温度。佛山市禅城公安交警联合南庄镇相关部门,在辖区开展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未佩戴头盔、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载人、闯红灯等涉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佛山交警首次推出“五选一”自选处理方式。包括:接受罚款;抄写涉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安全规章;做志愿者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并签订交通安全约定书;观看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将自己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附上自己当志愿者的照片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并达到20人次。以柔性执法突出教育功能,增加执法温度,充分体现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立法宗旨。二是执法神器提效能。佛山市禅城城管启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借助新式科技手段,打通“立案—办理—处罚”线上处理全流程,极大提高了执法监督效率。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对“乱张贴”违法现象,可实现快速立案处罚,有效整治城市“牛皮癣”问题。同时“非现场执法系统”还能通过AI智能摄像头“千里眼”对沿街商铺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察,形成滚动数据并进行预警记录,帮助执法人员准确判断违法情形,有效整治商铺外堆放物料、商铺出店经营等违规问题。佛山禅城城管以“非现场执法系统”为支撑,结合新行政处罚法对电子证据的确认和使用这一修改亮点,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新模式,解决城市管理难题,推动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是审慎包容促发展。在新《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的背景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新法中确立的轻微不罚、初次不罚、主观无过错不罚等制度,深入推行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先后出台两批57项《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对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发现市场主体无主观故意,轻微违法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经责令改正或责令停止使用能立即纠正或停止使用的,免于罚款处罚。提倡实行通过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跟踪等措施预防或提前纠正企业轻微违法行为。提倡采用行政指导等方式给予首次发生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主动纠正的机会,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包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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