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快速模式

发布时间:2022-03-09 10:42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市委依法治市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主动履职担当。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镇街集体讨论效率难以负荷庞大执法案件量的问题,经反复研究、论证,首创镇街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快速模式,依法稳妥高效推进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做法获得省委编办的肯定。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调研重数据,把脉改革“第一手”情况问题

     为改革顺利推动,调研工作始终贯穿于本次改革的全过程。调研发现,改革中存在部分技术操作层面的难题,如集体讨论的效率、公章的使用、听证和法制审核主体等。其中,受限于镇街班子会会议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下称委员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会议召开方式,难以负荷当前镇街庞大执法案件量且呈持续增加趋势的重大疑难案件急需上会研究讨论的需求,该矛盾较为突出,亟待化解。

  二、坚持效果导向,大胆创新勇担当,切实解决“棘手”难题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以依法、实效为目标,在当前国内、省内无先例可循,相应规定不明确或空白的情况下,大胆“试水”,借鉴法院审判委员会、专业委员会集体讨论的方式,突破性地创设镇街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快速模式。首先,明确委员会作为镇街统一指挥协调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平台,其集体讨论可以视为镇街集体讨论。其次,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按职能,再划分为若干专业小组,参与集体讨论的人员范围人数则可有条件地缩小。再次,明确委员会及其各专业小组经镇街授权后,其集体讨论可视为镇街集体讨论,由委员会及其专业小组进行集体讨论的权限和效力有据可依。    

  三、坚持规范导向,强沟通建机制,指导改革走深走实。

  探索快速模式,反复论证并形成制度。结合我市镇街运作实际,明确委员会及其各专业小组集体讨论的关系,细化专业小组集体讨论方式、专业小组人员组成、召开会议方式、规则等关键环节,以及对公章使用、听证和法制审核等问题进行明确,经充分征求我市两级法院、行政复议办、市委编办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多次沟通、座谈、模拟运行,最终以指导意见方式印发各区施行。指导意见目前运作顺畅,客观上大幅度提升了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效率。

  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进一步压实市、区责任,督导镇街开展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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