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佛山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司法行政系统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4-24 17:16 来源:本网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2版)》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佛山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佛山市司法局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涵盖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三大领域共14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6项。

  《清单》一是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顺应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对容错机制的需要,完善与创新创业、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宜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分级分类优化完善监管内容、方式、频次、规则和标准,通过给予轻微违法法律服务主体改正机会,为法律服务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生存环境,激活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服务法治佛山建设动力。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通过在法律框架下细化裁量标准,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好事前法律风险提示及事中事后的帮助指导、纠错改正,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减轻、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及后果,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三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制定《清单》,建立健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着力践行“寓监管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的服务型监管理念,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推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全方位深层次转变,推动法律服务主体积极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奋力推进法治佛山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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