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公开听证暨领导干部旁听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21 09:28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字体:

  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促进高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结合落实开展“行政复议学习宣传月”活动,12月19日,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复议办”)就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不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

  听证会由市复议办业务负责人担任主持人,行政复议人员担任听证员,被申请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负责人参加听证。听证会同时邀请了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祖辉,党组成员、副局长易新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时勇等领导干部,以及部分律师、企业、村居代表等全程参与旁听。

  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案件事实充分阐述了各自主张,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对涉案土地是否构成闲置、征缴土地闲置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举证、质证和辩论,听证人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对案件疑难点逐一发问,被申请人高明分局负责人对“三通一平”用地交付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最后双方一致同意在市复议办的组织下继续调解。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程时勇耐心与申请人进行交谈,要求区分局进一步听取申请人的诉求,妥善研究解决方案。申请人表示对本次听证非常满意,通过公开听证,企业自身的诉求得到认真倾听和重视,同时对行政复议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期待。

  听证结束后,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及群众代表、案件当事人参观了行政复议咨询窗口、行政复议调解室、复议宣传栏等服务阵地,近距离、全方位、沉浸式体验行政复议工作。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坚持“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原则,新增听证制度,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机构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当组织听证,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近年来,市复议办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着力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持续加大案件调查取证和庭审听证力度,2023年仅市复议办就开展现场调查125次,举行案件听证31次,大大提升当事人的复议参与度。我市行政复议案件体量大,但经行政复议后起诉到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减少,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下一步,佛山将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各项要求,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制度落地生根,为各方当事人提供充分表达意见、实质参与审理、有效化解争议的平台,促进行政复议办理提质增效;加强复议宣传,广泛引导群众了解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熟悉行政复议渠道和程序,提高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率。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程时勇耐心与申请人交谈.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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