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8-19 09:33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2014上半年市司法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守住底线、夯实基础、围绕中心、强化服务、谋求创新”为工作主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契机以平安佛山建设、建设人民满意司法行政机关和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班子和队伍建设有新气象。扎实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紧扣教育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群众标准,以“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为工作思路,逐个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实。我局今年还是市直2个重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单位之一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这两个活动为契机,主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活动,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树立了良好形象。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调整充实了市局、监所领导班子,目前,这两级党委班子成员全部配齐,而且年富力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奠定了组织领导基础。

  (二)推进职能发挥有新举措。一是积极开展建设人民满意司法行政机关活动4月份,市委市政府正式启动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行动。我局精心筹划,主动作为,经过与上级部门的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帮矫“两类人群”等与联系群众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的五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1+11”行动方案中的《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其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实现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全覆盖、推进行业商(协)会设立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设”和“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三个项目还被列为重点计划项目。二是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等问题,我局有效整合资源,积极打造法制宣传育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帮矫“两类人群”安民等“五项工程”,依托司法所深入基层社区和村居,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以优质高效、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深入推进平安佛山建设根据平安创建工作有关要求,市司法局结合实际,组织专人进一步完善红绿牌督导考评方案,完善改进了督导考评标准和方法新增和调整了考评司法所、区司法局的项目和指标,通过设置“跳起来才能摸得到”的指标,适当提高考核标准,使督导工作切实成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不断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器。从今年平安创建第一次督导的情况来看,各区局、各镇街司法所能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基层群众的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呈现出“领导班子更加健全、人员编制趋于稳定、功能和作用更加凸显”的新态势。

  (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是法制宣传教育有新成效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月活动,努力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继续以“657”普法品牌建设为载体,深化“一镇(街)一品牌”工作,大力推进具有佛山元素岭南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借助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区创建和基层创建活动,提高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南海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

  二是律师公证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市有律师事务所217家,执业律师1928名(社会执业律师1762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深化“一村居一律师”活动,实现全市759个村居全覆盖,形成了“律师走进基层、法律服务基层、维护基层稳定”的工作格局,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安定有序。各区局、镇街司法所因地制宜,推出便民惠民的工作措施,让更多群众获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值得一提的是南海区正在实施“一村居两法律顾问”,法治村居建设扎实有力。逐步推进全市镇(街)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布点,将律师法律服务延伸基层、主动送法进企业。该工作计划被列为市政府《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方案》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全市四已经成立了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南海区镇(街)一级商事调解委员会全部建立推进公证处标准化建设加强公证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力提升公证工作效率、有效提高办证质量,更好服务民众。

  三是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完善。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针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市司法局组织研讨制订了2014年2015-2020年佛山市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被列为市政府《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方案》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任务,以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为民、便民、惠民思想,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各区着力推进镇街工作站建设,禅城区还组成“志愿V站”公益法律援助服务队,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1492人次,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216 件,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平安佛山作出了贡献。

  四是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有效提升。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今年上半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案件总数4903件,调解成功4747件,成功率达97%积极推进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医疗纠纷、物业小区、妇女儿童权益纠纷重点行业、商协会以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加强队伍建设,新任人民调解员全部实行岗前培训,推进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保障机制建设,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工作激励机制。禅城区开拓治安纠纷人民调解新领域,会同区公安分局成立禅城区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是切实做好两类特殊人群的监管帮扶。截止6,全市(除顺德区)有社区矫正人员1492人,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2782人,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对在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矫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管控人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管控方案,预防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重新犯罪。以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为手段,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部、省厅的工作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人员不予出境报备、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和分类管理等日常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对全市1545名社矫重点人员配备了监控手机,以信息化手段加强管控,形成看不见的“电子围墙”,确保全市不发生涉“两类”人员重、特大恶性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对社矫、安帮两个平台的使用工作,并注意面对面听取社矫和刑释人员意见建议。

  是监所实现连续安全稳定,教育质量稳中有升。我局结合监管安全防控需要,切实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监所强化对“三大现场”、“四个重点”的直接管理,加强狱(所)情分析研判和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了监管和生产安全。佛山监狱、市强戒所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佛山监狱强化“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心理矫治”四大改造手段,强化心理矫治,打造服刑人员就业直通车;市强戒所实行课堂教育“常态化”、脱瘾矫治“社会化”、技能培训“全员化”、院区文化“立体化”,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二、下一阶段工作设想

  司法行政工作只有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才能为平安法治幸福和谐佛山建设作更大贡献。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下半年要紧紧围绕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平安创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项工作,将三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融合贯通,“三位一体”转化为我市司法行政的工作平台和载体。

 (一)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契机,坚持聚焦“四风”查摆和解决问题。下大力气纠正脱离群众、服务群众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实现作风明显改进,焕发促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大力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 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着力做好监所工作。以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狱管理工作,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中心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一步规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深化狱务公开,增强执法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废止劳教制度后续衔接工作,把戒毒工作作为劳教所转型后的工作重点,大力加强戒毒工作。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发挥戒毒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理念,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综合运用管理教育、戒毒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等措施,不断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建立完善与戒毒工作相适应的人员管理、场所管理等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戒毒管理水平。

  二是着力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过渡性安帮工作基地建设,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构建“出来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政策有保障”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格局。

  三是着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不断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应援尽援,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积极打造便民平台,强化援助机构和接待窗口建设,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着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要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工作载体,继续推进“657”普法品牌建设,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区创建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运用网络、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学法渠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着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为此,要围绕“两转型一再造”,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在继续做好“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按照“宣传发动、法律咨询、调解人员调配”等主要职能尽快真正运作起来。转变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式,加强市场培育,搭建平台,推进律师高端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培育与国内外同行相比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律师所,引领我市的律师业发展。继续推进与港澳律师业的交流、合作与发展。

  六是着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开展涉农稳定问题、劳资纠纷问题、涉环保问题引起社会矛盾、到省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等四项专题矛盾纠纷调处。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推动各区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工业园区等调解组织建设,继续依托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和中心“矛盾联调”机制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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