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201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3-02-22 15:19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广东创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切实把握“平安广东”的内涵、特征赋予司法行政职能的新任务和新目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发挥好自身基础性、长效性、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监所工作和两类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延伸人民调解领域,深化普法工作,拓展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在重点职能、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寻求突破,从而使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与创建“平安广东”的新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符合。
    二是继续加强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困解难融为一体,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与司法所专职人员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化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探索有条件的区建立一个独立的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畅通监所和司法所的对接机制,建立就业直通车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监管信息系统、安置帮教系统的运用考核检查,确保信息化手段在监管工作中的有效应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矫正质量。
    三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推动各区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启动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500人以上企业、工业园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上半年,各区组建率达80%以上,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加强与市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探索推动在区工商联、各商会协会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预防和化解商会协会的商事纠纷。积极扩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全力推广“以案定补”等专项奖励激励措施,围绕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继续依托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和中心“矛盾联调”机制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努力在加快推进法治城市创建中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发展、民生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法治城市建设水平。全力推进普法示范点建设和法制宣传品牌建设项目的落实,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制宣传,强化法律引领作用,抓好“普法进企业”等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探索贴近群众的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社会法制化水平。
    五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努力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作为。首先,“向上、向下”延伸,提高律师工作水平。向上延伸,就是积极转变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式,推进律师高端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从传统的诉讼、低端服务领域向诉讼与非诉讼并重、高端服务领域发展转变。积极推进律师服务资本市场、国际市场、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强市场培育,为他们搭建起与相关经济领域沟通联系的平台,培育一批与国内外同行相比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规模化一流律师所,引领我市的律师业超前发展。继续推进与香港、澳门律师业的交流、合作与发展。向下延伸就是继续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积极推动律师服务向基层群众贴近,向民生领域倾斜,创新法律服务的思路和途径,因地制宜推出便民惠民的工作措施,让更多群众获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其次,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努力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中展现新作为。积极推进在民政、劳动、交警等单位以及外来工聚居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站,延伸法律援助领域。加强基层法援工作站建设,积极推行点援制,完善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运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依法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简化程序和手续,降低受援门槛,努力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六是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后劲中展现新作为。加大对司法所指导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司法所与综治中心的工作关系;构建好业务工作指导机制,畅通上传下达渠道,建立健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统计、报告、检查、监督制度,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指导司法所全面履行好三大职能九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司法所专项编制正确使用,为司法所配备作风正、素质高、专业强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配强司法所人员队伍。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专业性强,一定要配备专职、专业工作人员。建立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制度,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构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成长平台。
    七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在提升社会管理能力上展现新作为。队伍素质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根本和关键。一是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局党委将组织中心组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集中学习讨论,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局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党的十八大精神辅导讲座。二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学习制度,以党委中心组为重点,认真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的专题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决策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工作水平。三是突出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干警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强化学习、扎实工作,在本职工作中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水平。四是突出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重点,创新培训工作机制、拓宽培训工作渠道,认真抓好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考评工作机制,以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执行力为重点,认真抓好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五是突出抓好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工青妇团等组织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广大干警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免疫力。认真贯彻《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做到苗头早发现、隐患早排查、问题早解决,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深化狱(所)务公开和警务督察,加强执法执业监督检查,规范监狱劳教执法和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执业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同时,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切实提高干警政治和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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