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1-08-22 14:48 来源: 【字体: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继续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一)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上取得更大突破。以《人民调解法》的实施为契机,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加强医疗纠纷调委会的建设工作,全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以及大型企业调委会的建设。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深度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发挥司法所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基础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实现新突破。
    (二)着力抓好“两类重点人员”管控,在社会管理创新上取得更大突破。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全面建立监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效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三)着力抓好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在法治城市建设上取得更大突破。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好有佛山特色的“六五”普法规划。要结合“智慧佛山,文化先行”建设,研究普法教育与文化教育相结合的可行性,形成网格式的法律宣传教育新格局。进一步推进基层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农家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着力在抓好法律服务拓展规范,在提高法律服务成效上取得突破。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三下乡”活动,构筑起多界联动、群策群力的基层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制宣传的平台。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协助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探索公证工作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措施,规范公证工作发展。围绕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动员、引导和组织法律法学界以及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五)着力抓好监所场所安全稳定,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上取得更大突破。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管、生产、生活设施改造和监控设施建设,加强与财政、卫生部门的沟通,增加医疗经费,设置专门收治医院。加强与武警、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维护监所安全的实战能力。综合运用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教育,探索新时期教育改造的方法和途径,建立科学的教育改造质量评价体系。
    (六)着力抓好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在提高整体队伍执行力上取得更大突破。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队伍、司法所长、普法骨干、公职律师、法律援助队伍、网络评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干警队伍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推动规范化建设落实。加强调研,加强对各区大部制改革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理顺关系,促进基层政法工作健康发展。落实《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建立以市局为信息枢纽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纵向专网,实现与省厅以及各区司法局之间数据的交换与共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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