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1-3季度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及第4季度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1-11-07 14:53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今年1-3季度,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幸福佛山这一核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社会管理、维护稳定、执法监督和队伍建设工作“四个创新”为突破口,以佛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1-3季度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凸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创建办统一部署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大张旗鼓地开展与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的工作。市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全系统内部署开展参与“创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期限、落实单位和人员,对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梳理整合,多次派出调研组到各区就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创文”材料收集整理等具体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质量和社会形象。针对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律师诚信系统、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等相关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创建活动,许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展了“百人千场”法律宣讲活动,加大佛山法律讲坛的宣讲力度;启动了人民调解“百千万工程”,梳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台帐等,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开发启用“佛山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市民可以通过网络免费查询所有律师所律师个人诚信信息;在市一级层面整合12348法律服务热线,理顺全市的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提高了对全市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水平;全市33个镇街全部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站,为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提供支撑和平台。
    (二)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人民调解服务稳定工作实现新跨越。一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的人民调解“百千万工程”活动,组织动员100家以上基础较好的人民调解组织创建“规范化建设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动员1000名以上的调解骨干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0件以上。当前,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与市妇联一起在市区镇三级建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8月30日,与卫生局联合挂牌成立了全省首个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的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得到了省司法厅、卫生厅领导好评。推行与公安、法院、劳动等部门的“诉调对接”、“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探索在交警部门、区法院和基层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这些举措得到了省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肯定与赞扬。针对今年基层镇街换届,加大了对新任调解员的培训,实行了人员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评定、培训管理等制度,探索以政府购买的方式聘请专职村居调解员,积极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队伍。7月份,举办了全市“创新社会管理有效化解民间纠纷技能”培训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着力抓好社区服刑人员与刑释解教人员“两类重点人员”管控。目前,全市在管社区服刑人员1319人,刑释人员2386人,解教人员967人。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制度,召开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就如何解决困扰和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疑难问题专题“会诊”;7月8日在全省率先开通启用了“社区矫正监管信息系统”,采用GPS定位技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标准化电子档案管理和全天候跟踪管理,有效地防止脱管漏管;与有关部门协调,讨论制定了假释案件调查工作规程、落实专项经费的实施意见、社区矫正工作衔接若干规定、刑事案件庭前调查工作规程等文件;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继续探索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工作,有效解决了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桂城、容桂和石湾三个镇(街)司法所引入社会力量推进社矫工作创新的经验做法,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实现从传统管控方式向智能化管理模式的转变。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人”“档”一对一的全面清查,做到“五清”:底数清、位置清、表现清、执行状况清和监管考查责任清。三是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在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积极部署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七一”前夕,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唱红歌颂党恩”等一系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立功创模和表彰活动,对全市系统1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38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全市系统有6个先进集体、26个先进个人受到省司法厅亚运会、亚残运会表彰,同时还有一批单位和个人分别被司法部、省厅和市有关部门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称号。树立了市劳教所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万子明同志为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开展巡回演讲报告。加大队伍业务培训力度,首次在北京大学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举办全系统领导干部素质培训班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加大从严执纪、公正执法工作力度,8月中旬,在全系统部署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效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机关监狱劳教工作发展取得新成效。加强对全系统工作宏观层面的统筹规划,大力抓好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为10大项178具体小项,明确责任和时间期限,逐一抓好落实;对机关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编印局机关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围绕省厅“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监所工作向职能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现代化转型。目前,我市管辖的佛山监狱、市劳教所在押服刑(劳教)人员4000多人,场所持续安全稳定。4月份,组成调研组深入监所对监所队伍建设、基础业务管理等工作逐类进行调研,摸清情况。8月份,召开监所制度“立、改、废”培训会议,对监所、西江企业各项制度进行清理规范。积极推进“5+1+1”教育改造新模式,在监狱成立讲师团,规范“三课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推行监区罪犯修学辅导“大课堂”,为服刑人员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并实行学分制管理。着力构建书面陈述、网络对话和现场问答咨询 “三位一体”的服刑人员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召开全市社区矫治工作对接会议,进一步理顺罪犯出监与社区矫治衔接工作。针对市劳教所戒毒学员收治量增加,学员心理疾患呈现多发的态势,积极与地方医院和相关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全面加强心理矫治队伍的人才培养、设施投入,实现矫治队伍从“教育能手”向“攻心专家”转变。扎实抓好以监所安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社区矫正等特殊人员管控、律师法律村居等工作为重点的大运安保工作,健全和完善监所“五项机制”、“四防一体化”制度体系。7月,专题召开由市、区、镇街和村居相关单位参加的安全联防联动工作会议,建立各方信息互联、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管理安全网。并组成督导组到监所开展大运安保专项督查活动,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四)以法律惠及民生为根本,律师服务村居基层建设呈现良好势头。深入推进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加强与市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全省地市第一份《佛山市律师服务村居工作实施意见》。并制订配套实施服务细则和考核办法两份文件,明确律师服务村居工作的组织领导、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保障措施、考核制度等具体事项,并给予律师适当的经费补贴。举行律师党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经验交流会、表彰大会、文艺晚会,制作专题电视片、开辟报纸专题等系列活动,调动律师参与服务村居工作的积极性。主动加强与广州、肇庆的联系协调,签署三地司法行政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及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形成“1+3”的广佛肇司法行政合作交流模式。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荣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积极加强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和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政府有关部门文件、事项的法律审查与群体性、敏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1-3季度,全市律师代理敏感性案件及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0多件,涉及群众人数达72000多人。指导基层司法所以司法建议、协办公证、代理诉讼等多种形式,积极协助基层政府处理各类遗留问题、基层土地证问题以及一些劳资纠纷等,为镇街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把好法律关口。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市基层司法所工作在机构改革后的职能作用发挥极不平衡,部分司法所不能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人员配置也不尽合理,影响了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大部分社区矫正专职人员配备不齐,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发展;三是人民调解工作离规范化发展的距离还很大,亟需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四是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对待,重点研究,加以解决。
    二、第四季度主要工作思路
    (一)全面实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佛山法治城市建设发展。一是抓好全市“六五”普法规范的启动和“12.4”法制宣传活动的筹备工作,逐项分解任务为成员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指引。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利用法治建设实践和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引导市民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在全市建设一批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二是把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有机融合,借文化的载体和形式开辟更为广阔的法治新天地。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探索建立“六五”普法制度建设与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普法考核评估体系,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为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推进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促进佛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关于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1]94号),执行好管理细则、考核机制等配套规章制度,着力解决一些区域律师资源不足,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的问题。二是推进律师高端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开拓律师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国际市场、服务知识产权等高科技领域,培育一批与国内外同行相比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规模化一流律师所。三是继续推进与香港、澳门律师业的交流合作,积极探索贯彻落实ACFA与台湾律师业的交流,促进“两岸四地”律师之间的合作发展。建立公职律师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四是稳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加强与香港公证行业的合作发展,抓好公证进社区等便民措施的落实,逐步理顺全市公证行业的管辖受理、证件办理、投诉处理等影响发展的问题。五是全面落实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人均92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继续完善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运作机制,探索建立12348法律服务标准化的新模式。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评选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和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促进工作新发展。
    (三)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建设。一是巩固完善村居、镇街人民调解组织,推进企业、行业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快在5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调解组织。推进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人民调解组织的发展,规范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人民调解队伍职业化建设,探索人民调解的社会化运作新模式,促进人民调解职业化发展。推进人民调解“百千万工程”,在年底进行总结表彰。二是探索建立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管理新平台,通过网络传递实现工作部署、统计信息、预警预报、排查登记、调处流转等市区镇街三级联动。三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把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困解难融为一体,以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与司法所专职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紧密衔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信息系统的考核检查,规范社区矫正监管系统的运行。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强化监管场所规范管理,提高监狱劳教所教育改造质量。深入推进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抓好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管理工作,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工程,规范西江企业公司的运作。加强监所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年前拟组织进行基本制度测试和基本技能抽查。探索新时期服刑劳教(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方法和途径,建立服刑劳教(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评价体系。扎实推进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按照司法部的创建标准和市局年初部署,抓紧做好各项申报准备工作。
    (五)贯彻落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抓好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狠抓机关职能和工作作风转变。继续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研,在全系统营造办实事、解难事的良好风气。抓好局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装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队伍管理权的监督,年底前组织一次工程进度质量、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对干部职工培训、值班、考勤等制度进行梳理规范,抓好安全稳定和纪律教育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和机关文化建设,以文化发展助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迈上新台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