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01-04 10:29 来源:法制局 【字体: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任务与措施,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纲领,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建设的行动指南。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对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产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社会、经济、文化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明显加快;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权力与利益相分离,职权与职责相一致的执法体制初步形成。但是,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相比,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府职能需加快转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一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各级政府、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纲要》的精神上来,着眼于建设法治政府,立足于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现实基础,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坚持忠实于法律,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佛山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的战略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动佛山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本届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全市推进依法行政总的目标是:加快改革步伐,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落实《纲要》要求,建设法治政府。

本届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

1、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基本到位,政企、政事基本分开。

2、市政府与各区政府、政府与工作部门、工作部门与工作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基本明确,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办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

3、政府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符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并得到正确实施。

4、科学、民主、权责统一的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人民群众参政的渠道基本畅通。

5、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建立,违法执法行为明显减少。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明显增强。

6、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效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7、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尊重、服从和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切实把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纲要》,实现本届政府提出的主要目标,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现就各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分工,要求各部门一方面认真抓好有关工作,另一方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5年底前向市政府提交该重点工作的情况调查报告和实现工作目标的政策措施,能形成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同时提交草拟的文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落实。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1、研究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引导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市人事局、经贸局、民政局、国资委)

2、合理划分市、区、镇三级政府的管理权限,推进行政管理重心下移。(市编委办、人事局)

3、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异常信访等方面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局、卫生局、信访局、水利局、农业局)

4、加强基层民事调解工作,构建和完善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

5、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

6、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市信息办)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1、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

2、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以上由市府办、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

(三)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程序,改进规范性文件制订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制度。(市法制局组织有关部门)

2、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和修改、废止制度。(市法制局会同有关部门)

3、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市府办、市信息办、档案局、统计局)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界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市法制局组织有关部门)

2、建立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相对统一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市法制局组织有关部门)

3、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市法制局组织有关部门)

4、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执法绩效评估、奖惩等方面制度。(市监察局组织有关部门)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行为的监督

1、建立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市法制局会同有关部门)

2、健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

3、完善有关制度,确保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市审计局、监察局)

四、认真学习,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认真学习,提高法制观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权威观念,提高依法、守法的自觉性。坚持现行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各单位要把依法行政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人事部门、法制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专门培训,定期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司法行政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与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要求,组织好《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本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提出工作进度,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区、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要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区政府应于每年12月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市政府报告。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行政机关提出的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见,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政府各部门要按本实施意见的分工,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明确进度,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对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已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发挥法制机构作用。法制机构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要重视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编制和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法制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提高法制机构的整体能力和水平,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佛山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佛山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及目标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1

研究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引导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人事局

经贸局、民政局、国资委

2

合理划分市、区、镇三级政府的管理权限,推进行政管理重心下移。

编委办

人事局

 

3

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异常信访等方面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局、卫生局、信访局、水利局、农业局

 

根据各自职能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4

加强基层民事调解工作,构建和完善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

司法局

有关部门

5

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行政服务

中心

监察局、编委办及有关部门

6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

信息办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1

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

市府办

监察局

2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市府办

 

监察局

三、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

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程序,改进规范性文件制订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制度。

法制局

 

2

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和修改、废止制度。

法制局

 

3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

市府办

信息办、档案局、统计局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

界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

法制局

有关行政

执法部门

2

建立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相对统一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法制局

有关行政

执法部门

3

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法制局

有关行政

执法部门

4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执法绩效评估、奖惩等方面制度。

监察局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行为的监督

 

1

建立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

 

法制局

 

 

2

健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监察局

 

3

完善有关制度,确保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

审计局、

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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