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12-14 10:02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佛山市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厅的直接指导下,新一届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以“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树形象”为主线,担当作为、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多项工作走在全省系统前列并被推广,解决了多个长期困扰的历史遗留问题,分别受到了省司法厅长曾祥陆、市委书记鲁毅、市纪委书记梅河清等上级领导的批示肯定,《法制日报》《南方日报》、司法部网站等媒体予以了报道宣传。

  一、2017年主要工作

  (一)抓班子队伍,聚焦思想作风建设,全力打造忠诚担当、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

  1.突出班子建设和示范导向,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赖洪健同志3月份到局任职后,将班子队伍建设放到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对局机关队伍建设和监所领导班子情况开展专项研判,积极向市领导及组织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支持,监所4名主官配备到位。班长注重与班子成员充分沟通,及时谈心通气和坦诚交换意见,增进理解和共识;注重求同存异、尊重个性,合理分工、发挥专长,形成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局面;注重听取各成员意见和坚持末位发言表态,落实民主集中制,营造互相尊重、各负其责的氛围;建立党委会、局务会、碰头会等例会机制,交流情况、协调工作、集体把关,形成民主宽松、规范严格的决策环境。

  2.突出政治建设和思想引领,培育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重视理论学习和创新方式,发挥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作用。由局领导作辅导报告或邀请专家学者作讲座,每次安排2-3名同志作中心发言,全年共组织学习活动13场次、专题辅导讲座10场次(其中赖洪健同志3次作专题辅导);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举办了党务工作培训班、局机关工作人员党性锻炼培训。重视谈心谈话和思想工作,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逾百次。重视分析研判和抓早抓小,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队伍建设专题分析会,听取汇报,及时研判,迅速整改。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完成局机关4名主任科员、市强戒所10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有序推进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3.突出建章立制和科学管理,强化规范严明的工作机制。按纪律部队要求从严推进局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争取市直机关工委批准成立了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顺利完成选举、组建工作。制定印发了《党委工作规则》,出台财务、会务、文秘、考勤、慰问、干部借调、请(休)假等23项内务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人手一本;编印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和支部委员责任清单,从组织、队伍、党内生活、台账等8方面对党支部建设予以规范,以制度管人管事;厘清机构职责,争取市编办支持将局“社区矫正工作科”更名为“执法监督指导科”,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理顺了办公室、计财装备保障科的职责。

  4.突出严格监督和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成立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以案治本”领导小组,率先在市直单位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责任清单;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成立局警务督察委员会和警务督察支队,加强对干警队伍警容警风警纪的监督检查。局机关设置监所联络工作室、监所分别设置局纪委、政治处、监所科联合工作室,强化局机关与监所的联动。出台《关于强化细化对佛山监狱和强戒所管理的规定》《局纪委委员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纪委对监所纪委管理监督的工作意见》,强化日常监管;认真执行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

  (二)抓业务发展,彰显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维护稳定、服务社会的保障作用

  1.突出服务中心大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社会化”建设。全市在管社区服刑人员2535人,接收率、建档率均为100%,实现无漏管、无脱管。推进社矫队伍建设,选派32名监所民警与32个镇街司法所“一对一”结对协助开展社矫工作,选拔35名志愿律师结对帮扶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抓好“三个中心”建设,市局建成全市社矫指挥中心,五区均建立区级社矫中心,南海狮山等28个司法所在全省率先建成镇(街)社区矫正分中心;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率先在全省开发应用“佛矫通”APP系统;出台《关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监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通过“震撼”警示教育,提升改造效果;联合市公检法组成执法督察小组,到各区进行执法督察;联合出台《法定不予出境人员报备制度》《社区矫正人员庭前调查制度》。南海区在全省率先为司法所购置9台社区矫正执法用车,三水区、南海区配备执法记录仪,促进工作规范化。

  (2)大力推进矛盾纠纷调解“专业化、多元化”建设。截止11月底,全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367家、人民调解员13370名,共调解纠纷案件11799件,成功调解11438件。我市2个集体、2名个人荣获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开展“保稳定、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9708次,预防纠纷2046件。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相结合,指导成立了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规范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了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市医调委成立6年来受理医疗纠纷404件、结案396件,协议履行率达100%。

  (3)大力推进监所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佛山监狱连续21年实现生产安全、19年实现监管安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稳定年”活动,推行“清单式”管理和“销案式”督办;启用新的减刑假释办案系统,规范罪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实现“全程留痕、终身问责”;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手段,打造刑释人员“就业直通车”;推进心理矫治,实施危机干预,个别化矫治成效受到服刑人员家属的点赞;加强“一监区一品牌”建设,启用“模拟社会实训中心”,增强刑释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成立警务督察委员会和警务督察大队,加强对警察职工依法执法、履职尽责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监所现场、警车使用等方面督导,筑牢警察依法履职“防火墙”。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紧扣安全稳定和矫治改造质量主题,扎实开展戒毒人员一日行为规范和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所院合作,深入推进“三三六”戒毒模式,教育戒治工作形式了独具特色的佛山模式;举办“6.26”禁毒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社会反响良好。市强戒所连续24年实现生产安全无事故,连续17年实现“七无”工作目标。

  2.突出便民利民宗旨,提升高效便捷的服务水平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到位。全市已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791家,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来信26万多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近40万件(场/次)。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对五年工作作出规划部署;全市各级财政每年投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费超过5000万元;全市521名专职律师进驻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754个村(社区)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服务协议,律师每月到村(居)服务累计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全市754个村居配置专职调解员804名,均由区、镇街财政保障。制定《佛山市2017年公共法律服务督导工作方案》,考核指标区局60项、镇街司法所48项,按照“随机抽样、交叉检查、市区联动、属地回避”原则,每半年对各区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2)律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全市现有律师执业机构290家,执业律师2632人。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市律师队伍党员比例19%,合伙所党支部的比例43%,律师中各级“两代表一委员”52名(其中党代表4名、人大代表17名、政协委员31名)。举办了全市律师所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律师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山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成立律师维权中心、律师投诉中心以及三水、顺德区工作委员会,基本实现各区有分支机构;引导律师积极介入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招商引资和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领域;与市贸促会成立全省首个市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志愿团,聘请62名律师为佛山外贸企业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对违法违规律师惩戒力度,办理律师投诉75件、行政处罚4件;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新模式,指派310人(其中律师85名)的法律志愿者队伍进驻市、区两级法院,以第三方身份独立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现有公职律师116名,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代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等,发挥公职律师作用。首次启动人脸识别系统,顺利完成最后一届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通过率达20.9%。

  (3)公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截止11月底,全市现有执业公证员66名,全年办结各类公证案件104161件。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获批成为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试点城市,正筹备设立新型公证处。开展公证行业暖企法律服务专项活动,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受到企业广泛好评;狠抓公证案件质量,开展公证质量警示教育和公证质量交叉检查,确保公证工作健康发展;建立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全市公证机构以及全省黑名单的信息共享;定期到社区进行服务活动,方便人民群众现场办理公证;开展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惠民活动,累计办理1796件。

  (4)法律援助质量明显提升。截止11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1046件,受援人总数11180人次。畅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通过简化受理审批程序,降低援助门槛,畅通新市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对工伤赔偿、追讨工资报酬、重大交通事故等法律事项,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直接提供法律援助;为了防止一些社会律师将办理法援案件形式化,采用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庭审旁听、约谈律师等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全面使用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从咨询、受理、审批、指派等环节全面录入,我市录入数、登录次数名列全省第一名,提高了法援业务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南海区率先在全市引进社工开展“法·传·情”法律援助社工服务项目,探索“法援+”服务模式,丰富了法律援助服务的内涵。

  3.突出创新提质增效,形成立体化全覆盖的普法格局

  (1)重点对象普法工作稳步推进。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云平台,具有在线教育、在线考试、线下活动组织三大功能,举办青少年学法挑战赛、暑假亲子学法夏令营等活动,吸引近60万人次参与;开展“以案释法百千万公益行”“春暖企业 法治保障”企业普法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基层法律宣讲活动250余场;牵头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全市532个村(社区)和67家企业达到省级标准。禅城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村居“两委”工作会议前学法制度,将村居“两委”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有力推动了村居民主法治建设。

  (2)“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完成对市直66个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绩效考评;印发责任清单,对47个行政执法部门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开展履职评议活动,推动法治宣传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南海区以“南海普法”微信为龙头、以传统媒体为补充,形成全媒体普法矩阵,并统筹各部门开展“一月一主题”轮动宣传,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受邀在全国政法新媒体工作会议上发言;高明、顺德区成立专项督导小组,加强督导考核,促进各部门普法工作常态化。

  (3)阵地平台建设巩固拓展。市、区、镇街司法行政部门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制作专栏和专题节目17个,开辟普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16个,真正做到法治宣传“报纸有文、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手机有信”。会同佛山电视台、市律师协会精心打造《法治佛山》电视普法栏目,用纪实手法讲述本地真实案例,收视率名列前茅。三水区司法局坚持自办《法制之窗》电视普法栏目,至今已18年、制作播出589期,深受市民好评。开展“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继续大力推进“一镇街一品牌”工程,实现全市镇街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三)抓改革创新,突出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创造具有佛山特色、可借鉴推广的工作亮点

  1.社区矫正工作有新举措。率先成立全省首个地市的社区矫正管理局;创新机制,选派监所警察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高标准建设“三个中心”,率先在全省开发应用社矫手机APP系统,得到了省司法厅的肯定。7月3日《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宣传报道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全省系统会议专门推广经验做法。

  2.公证体制改革有新拓展。省厅同意我市为全省公证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批准我市筹备成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备案制)的新型公证处。曾祥陆厅长批示:要指导佛山按新要求设立好公证处,力争把公益二类备案制改革试点搞成功,打造全省的模板。经反复研究沟通和征求意见,多次协调争取和凝聚共识,编办、人社、财政、法制、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已出具意见同意,筹备工作正稳妥推进。

  3.基层管理体制有新突破。针对区局、镇街司法所管理体制长期不顺以及曾祥陆厅长到我市调研检查时提出的意见要求,先后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本指引〉等文件精神的通知》《关于贯彻曾祥陆厅长到佛山调研时涉及司法行政体制问题的讲话要求的通知》;局主要领导召集5个区的局长开会专题研究,并分别与各区主要领导沟通协调。目前,高明、三水、禅城、顺德4个区先后由区编办下发文件明确,加上早前已落实的南海区,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干部队伍建设有新形象。建立健全谈话提醒、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开展“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该项工作正全面启动。目前,整个干部队伍人心稳定、士气高昂,爱岗敬业、风清气正。

  (四)抓常规工作,严守按时按质标准,圆满完成上级布置或职责要求的各项任务

  1.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上级各项部署工作,重点是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落实,确保“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自选动作”创新有特色。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局党委、各支部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03场次。抓好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一台一网”(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和省党员教育网)和“三个讲堂”(中央政法干部学习讲堂、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佛山机关大讲堂),使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认真做好对口扶贫工作。贯彻落实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精神,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3次召开协调会、局领导5批次带队到湛江市五里村实地调研,研讨扶贫事宜、落实具体项目;“一对一”完成帮扶走访慰问贫困户22户, 发放慰问金18.22万元,完成100%走访任务;全年共投入资金120.82万元,分别完成了入村主路维修扩建、村委会党员活动中心建设等十项工程或项目,扶贫工作获上级领导肯定和媒体好评。

  3.切实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加强与各大媒体的沟通互动,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制定《门户网站管理规定》,改版升级门户网站,规范网站、微信、信息刊物等对外发布渠道;提升“佛山司法”微信,粉丝量达5万多人次,打造司法行政宣传新阵地和新名片;改版优化《佛山司法简报》并创办《工作情况专报》,编发简报32期、专报7期。提升司法行政宣传力度,被《法制日报》《南方日报》《佛山日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网站、佛山电视台和电台等媒体宣传报道400多条次,有力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知晓率。在全市依法行政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市司法局以87.92分在60个评议单位中名列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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