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201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5-04-21 08:52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平安创建等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风行风评议和人民满意政府建设等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工作总结

  一是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集中精力抓学习、搞教育,认真组织开展辅导、讨论、征文等活动,聚焦“四风”摆问题、找原因,召开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函、组织问卷调查、开辟网站征询意见、个别访谈等,征求各方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辅导、召开座谈会、上线民生直通车,并通过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找准找实存在问题。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职能职责,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支持率。

  二是抓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省委胡春华书记给予高度评价,市委在此基础上,提出“三官一师”直联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人民调解调处大量基层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继续推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打造“657”普法品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普法平台不断涌现,普法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强化法律援助镇街工作站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制定《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立“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直联村居工作机制等12项具体措施,争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12月3日,市委召开全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会议。此项工作得到省政府领导、省司法厅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评价。严植婵厅长专门到我市调研并要求全省推广。

  三是坚持抓好督导检查基层工作。继续坚持红绿牌督导检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去年5月、8月和12月,对四区司法局22个镇街司法所的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发放红绿牌1131张,其中绿牌1093张,工作合格率为96.64%。通过三年的督导考核,各区司法局和镇(街)司法所克服浮躁心态,埋头苦干,筑牢基础,紧紧围绕中心强化各项职能作用的发挥,达到了巩固阵地、凝聚干部队伍、发展业务的预期目标,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市司法局获评上年度佛山市依法行政绩效考评优秀单位。

  四是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全力推动法治佛山建设。市委刘悦伦书记于12月4日在《佛山日报》头版发表《以法治佛山建设 促进城市价值提升》署名文章,并表示佛山要建设全国首个“宪法主题广场”。继续推进“657”普法品牌工程,积极开展第三批法治文化品牌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促进依法行政,将法制宣传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市绩效管理体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全市公职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编印《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下发到全市各学校的每个班级,加快推动佛山市青少年多功能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与市民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活动,全年举办“法制宣传大家唱”活动30场,“法制宣传电影下乡”活动240场,举办宪法暨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9场。同时,继续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地铁、公交、街头智慧驿站、楼宇城市之窗、手机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升全体市民法律素养。2014年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南海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

  五是以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保障,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截止12月,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922家,在册人民调解员10116名,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开展21360次排查纠纷,调解纠纷10471宗,成功调解10117宗,调解成功率达97%。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人民调解备案登记工作的意见》,编印《调解工作日志》500余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情况专题调研。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举办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部署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选拔赛活动,与市总工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人民调解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推动市医调委场所、人员新发展。8月,市政府同意我局关于增加市医调委专项工作经费、扩大办公场所和增加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申请。

  六是以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截止12月,全市共有律师执业机构231家、执业律师2019人,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33件,办结公证案件127546件。继续推进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全市开展此项工作以来,驻村居律师为村居解答法律咨询46857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255件,审查合同8522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8636宗,开展法律培训和讲座3463场,代理诉讼案件4021件。推动全市各镇街全面建立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全市31个镇街挂牌设立商事调解机构。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全市216家律师执业机构和1897名律师全部通过年度考核,市律师协会在全省率先发布《佛山律师业发展白皮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以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服刑、强戒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类人群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增长机制,9月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申请标准提高至1535.58元。不断提升公证服务水平,推行上门服务、减免费用和绿色通道等措施,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公证接待受理、预约办证服务、重大疑难公证事项会商以及投诉和复查处理等6项制度,在《佛山日报》共刊登了八期公证系列宣传文章,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

  七是以特殊人群管理为抓手,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截至12月,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206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4709人,建立安置帮教基地39个。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为切入点,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季度考核及分类管理工作,促进社矫工作监管重点对象、监管方式、执法流程向精细化发展。多次召集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召开社矫安帮经验交流座谈会、协调会,就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收监执行等难点性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与团市委联合试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帮扶等项目。在升级改造“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增加手机配发使用比率和抽查力度,目前我市共配发手机1639台,按照定位手机管理规定进行抽查并书面造册登记。安置帮教综合管理平台上可查询全部安置帮教对象材料6017份,今年待核定人员信息共3123人,各镇(街)已核实3060人,核实率为98%。

  八是以监管安全为根本,大力推动监所管理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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