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关于采购“佛山司法”“佛山公证”微信运营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4 11:17 来源:本网 【字体:

采购单位

佛山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

“佛山司法”“佛山公证”微信运营服务

运营服务期限

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项目预算

30万元整(含税)

服务内容

1.“佛山司法”微信运营。编辑微信信息,每周推送5次,每次2-3条,每个工作日15点前将编辑好的信息发给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审核;除有重大新闻发布,原则上节假日不作推送;

2.“佛山公证”微信运营。编辑微信信息,发给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审核;每周推送频率为1次,每次3-4条,当天15点前将编辑好的信息发给工作人员审核;除有重大新闻发布,原则上节假日不作推送;

3.制作动漫等形式,在重要活动节点时间进行宣传;按照要求制作短视频,发挥宣传二次扩大效应;

4.节庆期间发布原创海报或者专题策划微信;

5.协助开展有关舆情的引导。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新媒体运行的相关资质,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交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授权代表;

2.投标文件一式七份,按照附件《评审标准与方法(服务类)》制作标书,装订成册后盖章,需密封包装;

3.投标文件须以当面方式递交;

4.投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4月28日9:00-10:00(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地点: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4楼会议室。 报名时请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评定方式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

公告时间

2022年4月24日至4月27日

联 系 人

袁女士      0757-83280776

监督电话

0757--83387901

附件:评审标准与方法(服务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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