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资质:供应商应具备“软件开发”或“网站设计与开发”或“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开发”资质。 5.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元(含税); 7.本项目只接受当面报名并当面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技术和商务需求(报名时请到佛山市司法局521室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