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永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佛司干〔2009〕4号)
各区司法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处、室:
顾永杰、余红、彭荣华、张驰等4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局党委同意:
顾永杰同志任市司法局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余 红同志任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
根据佛司干[2009]1号:
彭荣华同志任市司法局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张 驰同志任市珠江公证处副主任。
以上4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08年1月31日起算。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