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处、室: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 林永丽同志任佛山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佛山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驰同志任佛山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佛山市珠江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高素贤同志任佛山市珠江公证处副主任,免去其佛山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