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斯华同志任法规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赵培艺同志任行政执法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黄焯怡同志从行政复议案审科调整到办公室;
梁月莹同志从办公室调整到行政复议案审科;
周蜜同志从行政执法监督科调整到法规科。
请办公室协助相关科室和人员做好轮岗交接工作。
特此通知。
佛山市法制局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