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涂水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涂水冰同志任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卫江同志任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强同志任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沈少怡同志任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司法局法律事务科(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石海妹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何敬同志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副科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锦还同志任中共佛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佛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文生同志任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司法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朱恩鹏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