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发布时间:2009-09-09 17:31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司法考试突发事件主要有:试卷安全保密方面的突发事件、考风考纪和考场秩序方面的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意外事故等方面的突发事件。

1、试卷安全保密方面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试卷在运输途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防止试卷丢失和泄密,并立即报告总指挥或相应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分管司法考试工作的副总指挥带领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办立即将情况分别向司法厅和市保密局报告,同时请求事故发生地公安、保密部门就近迅速救援。局保密工作小组会同市保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对事件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省司法厅。

2)试卷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保管员首先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总指挥或相应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分管司法考试工作的副总指挥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办立即将情况分别向司法厅、市政法委和市保密局报告。局保密工作小组会同市保密局等有关部门迅速展开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省司法厅。

2、考风考纪、考场秩序方面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发生考生作弊时,考场监考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作弊行为,维护好考场的正常秩序,把作弊者带离考场,并迅速报告总指挥或相应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办公室作初步的报告,分管司法考试工作的副总指挥组织考试违纪处理小组迅速介入调查,情况查清后,按省厅司法考试办公室的要求和考场纪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2)发生考生闹事或考场骚乱时,考场监考人员首先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试卷,防止泄密,制止闹事和骚乱行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蔓延扩展,并报告总指挥或相应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总指挥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各副总指挥分赴现场,组织监考人员做好控制稳定工作。应急办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报告情况,请求指示,并联系驻考点值勤的公安民警介入,迅速做好平息工作。期间,司法考试保卫组注意做好证据的保全工作。事件平息后,应急办协助公安部门对事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随后向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作详尽的报告。

3、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意外事故等方面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考试期间,遇有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意外事故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考场监考人员尽量在确保试卷安全,不泄漏、不丢失情况下,坚持以人为本,迅速转移应试人员到备考场所或安全地带,并现场做好思想工作,稳定人员情绪,同时报告总指挥或相应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正副总指挥赶赴现场,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包括疏散、隔离、继续考试等),请求有关部门支援,保障应试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要求应急办立即向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请求指示。事后,应急办对事件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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