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发布时间:2022-04-29 19:27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工作。承办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负责各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办理国家和省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回复意见,办理党委部门转来征求意见的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回复意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非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政策性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监督工作。

  

 

  

  
  办公地点:佛山市司法局办公楼6楼 

  办公电话:0757-83390017

       邮编:528000 

  传真:0757-83331411
  邮箱:fssfzhk@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