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6-12 19:21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负责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公证机构设立、公证员执业审核工作。编制本市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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