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科
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订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承担相应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查等立法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承办相关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承担立法综合事务,指导政府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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