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