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处

发布时间:2022-04-29 09:00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办理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

   

  

  

  办公地点: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757-83322148、12348(法律服务热线)

  邮编:528000

  传真:0757-83280827 

  邮箱:fssf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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