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30 09:29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统领工作全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创新导向,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发展,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按照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市司法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动态更新。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对照市司法局权力清单,全面梳理行政监督管理事项,严格落实“两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根据监管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随机抽查制度,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同时,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诚信档案、黑名单等配套制度,归集并公示对法律服务行业相关机构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信用信息,推动市司法局信用信息与“信用佛山网”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互联共享。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积极推动市司法局窗口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逐步实现办事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指导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办事公开,制定完善落实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决策、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严格落实佛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涉及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同时,积极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凡是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和司法行政相关的重要事项,要实事求是公布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要细化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开。

  (五)推进政策解读

  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市司法局牵头起草的重要政策要按照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的要求,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并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相关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同时,要积极发挥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重要载体作用,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

  (六)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做好财政资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安排情况说明、部门预决算表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做好相关工作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要按照佛山市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实施意见的要求,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八)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

  注重运用全媒体手段,积极采取撰写稿件、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九)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公开程序

  政务信息公开按规定流程办理,办理结束后,责任科室须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纸质文件材料报送局综合业务科存档。

  (一)提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并报送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二)初审:责任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保密审查:局综合业务科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审核:分管局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核;

  (五)公开:局综合业务科将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微信等形式予以公开并报送市有关部门;

  (六)建档:局综合业务科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分门别类,立卷建档。

  四、监督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处室所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工作开展。局综合业务科负责制定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

  (二)加强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政务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强化与其它部门网站、新闻网站的联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对局机关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轮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推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政治处负责对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各处室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问题,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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