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立架起沟通桥梁 互谅互让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1-03-04 09:48 来源: 【字体:
    【案件类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纠纷当事人】吴某,某工程承包人、董某(已故)的家属
    【调解组织】禅城区张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吴某承包了中国移动的一项工程,雇佣董某等人为这项工程施工。2010年5月21日中午12时05分,董某在佛山市环卫处门口施工拉线的过程中,不慎触碰到电线,被电击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意外死亡。吴某与死者董某的家属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等费用的赔偿问题产生争议。起初,吴某试图直接与董某的家属协商处理,不愿意第三方介入,但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协商都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死者的家属情绪特别激动,聚集亲友二十多人,扬言要砸掉包工头吴某的家,并与吴某发生轻微的肢体冲突。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吴某来到张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求援,要求帮助其调解处理。
    调解过程:街道调委会调解员接到吴某的调解申请后,于2010年5月28日起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商谈,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吴某已经为死者董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需要死者董某的家属配合理赔,但又害怕董某的家属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因此一直支支吾吾,遮遮掩掩,引起董某家属的怀疑,引发了二十多名亲友集体闹事的恶性事件。
    查明事件真相后,调解员对包工头吴某进行了批评,指出事件恶化的原因是吴某不信任对方,也没有邀请第三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教育吴某要依法承担责任,并要求吴某将保单等有关保险资料的复印提交,以便调解员依法确定双方的责任,制定调解方案。
    2010年6月3日上午,调解员在反复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周密的调解方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由于方法措施得当,双方经过一个多小时开诚布公的交谈后,接受了调解方案,死者家属表示愿意配合办妥保险理赔的有关事宜,包工头吴某表示依法支付死者家属赔偿款外,愿意承担死者家属配合理赔工作所花费的相关费用。
    【调解结果】包工头吴某一次性赔偿死者董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差旅费等费用共31.5万元;向死者家属支付董某尚未领取的工资6660元;死者家属协助办妥保险理赔的一切手续,因此支付的有关费用由吴某承担。
    【案例点评】本案中,由于包工头吴某与死者董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董某的工作性质及保险资料等相关辅助材料,确定吴某与董某之间的关系为雇佣关系比较合适。因此,董某的死亡赔偿纠纷案应定性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由于包工头吴某有风险意识,事前为董某等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大大减轻了吴某的赔偿压力,所以赔偿金额的协商难度相对其他类似案件相对要小。但由于包工头吴某不信任对方,又不邀请第三方居间调解,这一不正确的处理方法导致双方的误会越来越深,导致矛盾激化,发生了死者家属聚众闹事的恶性事件。人民调解员介入处理后,运用恰当的调解技巧,有针对性地增进对立双方的相互沟通和交流,加强彼此的信任,并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