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结合作调解 促成对抗变对话

发布时间:2011-03-04 09:51 来源: 【字体: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纠纷
    【纠纷当事人】李某某
    【调解组织】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2010年6月份,佛山市某单位保安李某某在上夜班期间突然脑干出血死亡,其家属赶到佛山处理后事,在与该单位协商过程中由于单位负责人不肯正面接触家属,致使当事人情绪激动,甚至与该单位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次日家属一行十多人去区政府上访,并扬言解决不了就去市政府门口静坐。
    【调解过程】祖庙街道调委会接报后第一时间到达了现场了解情况,努力稳定住当事人的情绪。并约见了单位负责人,详细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同时向该单位宣传教育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单位负责人要主动与死者家属接触对话,要依法负起责任。随后调解人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劝导死者家属,使家属情绪暂时缓和,表示愿意接受调委会的调解。由于其时天色已晚,由单位方先行垫付解决家属的食宿问题。第二日,在街道调委会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协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注意控制家属的愤怒过激情绪,并详细说明有关法律规定,向双方阐述法律关系,列明赔偿事项,并要求该单位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尽力对死者家属作出补偿。
    【调解结果】经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单位当日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交通食宿费等合计共25万元。在单位方付清上述款项之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至此,事件得到有效解决。
    【案例点评】本案为一宗法律关系清楚的纠纷,关键在于控制当事人的情绪,防止事态的扩大。调解员抓住三个关键点促成双方当事人由对抗变成对话:一是由于单位负责人不肯正面接触导致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调解员通过约见单位负责人,向其讲明法律关系,使单位负责人主动接触死者家属解决问题;二是调解员通过情理法多角度劝导死者家属,并要求单位垫付解决死者家属的食宿问题,使死者家属的情绪得以缓和,接受调解;三是在调解过程,注意控制家属的愤怒过激情绪,并详细说明有关法律规定,向双方阐述法律关系,列明赔偿事项,使双方得以在依法依理的基础上进行和平对话,使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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