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不慎致身亡 调解出手平纷争

发布时间:2011-03-04 09:11 来源: 【字体:
    【案件类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纠纷当事人】某滋味馆  
    陈某斌(已故)家属
    【调解组织】南海区西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经过】2009年8月的一天,以回收废旧物品为业的江西籍民工陈某春路过南海西樵某滋味馆时,得知滋味馆的老板正准备把烟囱拆除,于是陈某春向滋味馆老板余某某请求让他去拆除烟囱。余某某最终与陈某春达成了口头协议:“烟囱交由陈某春拆除,但滋味馆不支付拆除烟囱的费用,拆下的烟囱材料为陈某春所得。”
    拆除烟囱当天,陈某春找来陈某斌等人一起进行烟囱的拆除工作。在烟囱基本拆除完毕时,陈某斌从高处不慎摔下,头部着地,伤重不治身亡。陈某春等人马上报警。经过警方调查取证,初步认定陈某斌是由于拆除烟囱时摔伤致死。陈某斌家属得知陈某斌死亡的事实后悲痛不已。陈某斌的父母,妻子和儿女办理好了亲属关系公证书和委托公证书后陈某斌的妻子陈某莲,委托代理人以及部分其他亲属一行七、八个人火速从江西省赶到南海西樵处理相关事宜。
    陈某莲等人找到了滋味馆老板余某某就陈某斌的死亡赔偿问题进行协商。由于双方对事件的补偿责任和具体数额分歧较大,故没有协商成功。心情压抑、烦躁的陈某莲等人围坐在滋味馆门口,他们声称事件一天得不到解决,滋味馆的生意就不要再做了。期间,陈某莲等人一度几乎与滋味馆的人员发生冲突。
    滋味馆老板余某某马上到西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西樵镇调委会获知事件后马上介入调处。当天,陈某莲等人情绪激动,坚持要求滋味馆马上赔偿80万元。经苦心劝说,陈某莲等人仍没有停止在滋味馆门口的围堵。第二天一大早,陈某莲一行越级上访到南海区信访局,要求解决补偿纠纷。经引导,陈某莲等人接受西樵镇调委会的调处。
    调委会调解员首先分别听取了双方人员对事件经过情况的述说,并比对了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调查情况,双方当事人对事情经过基本是没有异议的。然后,调解人员从法律的角度讲述了各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了当事人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待遇,征询双方当事人的观点和看法。
    经过一天的调处,由于陈某莲等人要求60万的赔偿款,滋味馆不能接受,因此调解工作中止。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回去充分考虑各项利害得失,做到互谅互让,并相约第二天继续调解工作。
    第二天早上,双方当事人如约到达西樵镇调委会再次进行调解。相比上一天,陈某莲等人更加明确地指出,他们要求60万元的赔偿金,没有60万元的赔偿款他们不会满意,并将继续去滋味馆门口“坐”。尽管调解员解释了计算依据,并解释了赔偿金多少的差别根源。但依然阻止不了双方的一番热烈争论。过激的言论几乎引发了双方的打斗,幸好得到了调解员及时的制止。第二天的调解也没有取得一致协议。
    第三天,双方当事人继续在西樵镇调委会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分开在调解室并分别进行了谈话。在前两天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调解人员的不厌其烦的解释和法制教育,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初步的意向,即以工伤保险待遇为参照计算赔偿金额。取得了如此重大的进展,调解人员十分欣喜。经过调解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金额,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滋味馆赔偿373000元给陈某斌家属作为所有赔偿费用。调解人员当即制作了笔录和协议书,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在两天内履行调解协议完毕。最后,赔偿纠纷得到解决。陈某莲等人也返回江西省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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