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杨小菁等7人为市长法律顾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7-29 17:41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佛府201478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杨小菁等7名律师作为市长法律顾问,聘期1年。

市长法律顾问是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成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按照《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的通知》(佛府办〔2007〕280号)和《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7〕281号)执行。

 

附件:佛山市市长法律顾问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6日

 

附件

 

佛山市市长法律顾问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杨小菁  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兴印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主任

何万龙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晓峰  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荣炽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主任

钟  坚  广东通法正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曹建宇  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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